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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国际丨修家谱应五忌

时间:2018-10-25 19:43来源:家谱国际研究院 作者:杜炳城 点击:
即人们常说“修家治国平天下”。事实上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修谱行为向来没有一个固定的版本规范,且由之会产生与以上修谱用意相悖之处,故修谱者在行事中应该有几大忌。


广泛的民间修谱行为在“尊祖、敬宗、收族”的名义下,最终通过族谱的纂修来规范宗族的个体和群体行为。
 
使宗族全体成员在同姓同族血缘的框架下,“谨时祭、念祖德、保世业、振家纲、孝父母、敬长上、友兄弟、教子孙、务生理、勤学业、立树艺、肃内外、谨火烛、和邻里、礼宾亲”和“序昭穆、辨尊卑、萃涣散、联人心、志事实”,并最终实现“心正而身修,身修而家齐,家齐而国治,国治而天下平”家与国的良性互动目的,
 
即人们常说“修家治国平天下”。事实上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修谱行为向来没有一个固定的版本规范,且由之会产生与以上修谱用意相悖之处,故修谱者在行事中应该有几大忌。
 
 
 
一忌盲目追远无据上溯
 
向上追远是修谱的主要方向和任务,宋代的苏洵说有五服关系的人,应当喜庆忧戚与共,看到谱书,知道与宗亲的服制关系,而且“孝悌之心会油然而生”。
 
苏洵撰谱采取小宗法,全谱仅著录六代人,苏洵为第五代,上溯到他的高祖,再以上不写,原因是古人认为“五服出,亲已尽”,即出五服,行同路人, 不必写。这就是说,过去谱系,只续五服之内的族人,不作过多溯远。
 
元以后的修谱则脱离五服所限,追求代数久远,而追远的最大风险就是信息模糊欠确凿,极易导致编造祖先,或冒认祖先,元人对此弊端论述甚多。
 
如刘岳申指出:“宗法废而族谱乱,以伪乱真,以贱冒贵,以凡陋袭穹华,概不能以其身自树立,以求显扬,徒以其先谓他人昆,以取讥笑。”因修谱中的伪、冒,使自己的先祖成为他人的后嗣,受到别人的讥笑。
 
陈高也曾批评这种冒祖行为是诬祖:“近世家乘族谱之作,往往夤(yín)缘攀附。忘其先而冒其祖,吾其敢尽信乎!”“有谱而泛及乎远,则指他人之先以为吾之先,诬其祖也。”郑玉也批评这种诬祖行为说:“予每怪世之奸人侠士,妄取前代名公卿以为上世,自诧遥遥华胄,以诬其祖,以辱其身。”这种存在也是在中国民间俗信鬼灵观下对祖宗的亵渎。
 
在民间,通体来看,一般的族人,凭记忆只能知晓祖父辈的信息,再有上心者,或还能知晓曾祖,能知曾祖以上者则当为家族意识极强的族人了,修谱执事及积极参与者,大体为此类。
 
如此来说,向下延伸一代,向上探三代,加上已身,也即五代人而已。受周知曾经的文化浩劫和时势动荡、灾荒兵乱,大多家族谱损毁,幸存者极少,如果没有传承的古族谱及碑贴、钟铭、文字记载,仅靠家族内口传至多只能向上修至六-八代,八代以上必需凭借有形的记载来延展上探了。
 
有的家族在修谱过程中,盲目追求向上向古的追溯,单纯看代数的上探,殊不知,按照人口生育常识,族谱世系每纵向上溯一代,就会横向产生不可估计的门支,其人丁信息搜集考证量增于数倍,且其中终久不可找寻到的信息可能性陡增,族谱的不完整性势必产生;
 
何况在追远的过程中,越往古远,信息越无法考证,极易产生错误信息的引用。所以在修谱追远的路上,绝不应盲目追求代数、唯图追远,而应就现有可靠资料,步步为营、踏实前行。
 
 
 
二忌盲目合异致宗脉混乱
 
元代族谱有合母亲、妻族异姓为一谱的事例,陈栎的《族谱赞》披露出这种情形:“九族之云,昉于《尧典》,释者谓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世之谱族尚矣,未闻兼谱异姓之亲。”陈栎与吴澄不同,赞赏这种“合异”。不过,元代的合异,主要是指合同姓不同宗的“异”,即同姓通谱。
 
合异的结果和形式即为通谱,“通”则极易追远冒祖,这种合异往往不是将探究祖脉作为宗旨,而是将后世利益作为谋求,将史上名人首先拟定为共同目标祖先,通过编撰歪曲宗族脉络,参与宗族事务,强化共祖同宗意识,刻意教化宣传,引导众族认同,以此抬高己族的身价,达到共享利益影响目的,被冒之族为利益所吸引也甘心与他族通谱。
 
更有甚者,不作考证,胡乱挽结,单方将身边的名人权贵攀为同族。王礼对此有所论述:“尊者叔之、兄之,卑者弟之、侄之,而世族之后,艳其势利而甘于自鬻者,亦以为然,于是谱牒阀阅有不足信者矣。”
 
刘诜对合异问题也有论述,希望各个宗族皆修族谱,以杜绝族谱的编纂与产生合异现象:“今夫父子兄弟之间,宁有不义亲情密也哉,自再世而降,至三世四世五世而后,浸有不知彼为吾兄、为吾叔父、为吾伯父者矣。
 
又自是而愈远,而后鬻吾之族于他人,市他人之族以为己族者矣。嗟夫,使吾族谱明,又安得有是病哉哉!明吾族谱者,使吾之子孙不以吾谱鬻于他人,而不市他人族以为吾族也。”直至元末,上述元谱的追远、合异弊端依然如故。
 
明朝初年宋濂评论元末族谱说:“族之有谱,所以纪所自出,实则为尊祖,伪则为诬其先而乱其类,不孝莫甚焉。
 
近世之士不察乎此,多务华而炫博,或妄为字名,加于千载以上不可知之人,或授它郡异族之贵显者,以为观美,其心非不以为智,卒陷于至愚而弗悟也。”道理已经说的再清楚不过了,修谱旨为记录族脉真实出处,为了尊敬自己的真正祖宗,如果人为出现虚假信息,为一已之浮华名利,改编造故事和字名,把祖宗强加给多少代以上不相关的权贵显族之人作后,肯定是对先祖最大的侮辱和不敬。
 
族谱修纂中存在的诸多主观和客观因素,直接造成族谱失真失实。如何解决这一痼疾?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记录宗族的历史,真正做到所纂修的族谱“无假借、无攀缘、无一妄语,从实阙疑”。
 
这就要求修谱者必须本着严谨公道的治学态度与科学作风,不攀权附贵,所谓“修谱须秉公心,不可各执私见”;“非使一己之见,以成一家之言”。尽力广泛搜集资料,认真采访调查,即便一条真实信息,也需多方求证,摈弃因主观故意和客观失误而导致的族谱失真,做到心有所主。”不妄援引以紊吾宗,不假名显以迷所出”。
 
对旁听途说的信息,未经核实佐证,宁当存疑待考,给后世研究者留有探考空间余地,让将来可能浮现真相有话语权,切不能妄下结论,以免遗害误导后人。
 
元初,物理学家吴澄常为人作谱序,他深有体会:予所见诸族之谱不一,或志在追远,或志在合异,不免涉于传疑。从中可见盲目的“追远和合异”是修谱的两个致命缺陷。
 
 
 
三忌不重史实粉饰美化。
 
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高度赞扬族谱修整,谓之为“重要史料之一”,“实可谓史界瑰宝”。古人、现代人对族谱资料价值的理解,无不证实族谱的学术资料价值。
 
正史是帝王贵胄、社会上层的史书,地方志是社会上层、地方精英的史籍,而社会下层、普通民众的历史,与正史方志无缘,唯有族谱才是家族史、民间史、民众史。记录民间百姓布衣生活,只有族谱才给他们留下一席之地,让普通人在纸帛中找到自己的名迹。
 
既然是史,当与史为镜,抑恶扬善;广东南海进士朱次奇《朱九江先生集》十分强调重实证的修谱指导思想。他说:“谱牒之学,史学也。”朱氏强调重实证的修谱指导思想。
 
他说:“谱牒之学,史学也。”既然是史学,就应尊重史实,写家谱要言之有据,须在文中注明资料来源。对修谱中出现的攀附先贤和虚美先人、攀附华腴的弊病,朱氏甚为不满,狠力批评。
 
民间少数人修谱,完全从私利出发不顾谱牒史实际状况, 不从事物内在本质出发,歪曲宗法关系。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族谱记事失实,攀龙附凤,攀权附贵,希望借以抬高宗族地位:二是族源不实,冒认祖先,这种情况即便是在古时的官修时代,经过严格的审査、民间监督,也时有发生。及至宋代以后的私修为主时期,政府不核实,私人之间不可能监督,冒伪的现象更加严重,并且不能纠正;三是不记载本族不光彩的事情。
 
人皆为名,民间言“有粉脸上搽”,故族谱必会在立德、立功、立言方面大涂笔墨,绝大多数的谱牒作者抱着隐恶扬善、为尊者讳的态度,将先人劣迹、家族龌龊略去,还有,因过失严重而被削谱黜宗的人不能上谱,令宗族资料不完善。
 
对族谱的以上几大缺陷,广大研究爱好者不能不充分留意,本着一分为二,客观公正的态度来看待,不可误信、偏听,要持理性态度,否则绝不会写出成功的著作,并会因有误失而黯然失色。
 
 
 
四忌片面追求近功图利
 
世事处处沾染功利气息,越是混乱焦躁的环境,越得守住自己的初心,修谱亦然。修谱行为本是一件十分艰辛的事,耗心思、苦跋涉,日复日,年复年,“早夜焦劳,神魂飘荡”,需要执事者倾尽毕生心血,为之耗费人财物力,家族亲情及对祖宗追念情愫是其动因,祖灵观念是促使其坚持完成的根本。
 
如若在其中将追逐名利视为原始动机和主导动力,妄图利用宗族关系网罗利益,营植权益,攀附权贵,则必会脱离宗族脉络,歪曲尊祖敬宗收族的本意,毁灭和消弱族众的一本宗族意识,甚至会让族众丧失修谱成碟的信心,导致家族信息中断、遗失,贻误宝贵信息获得时机。
 
要正确看待族谱中的出色人事。宗族浩瀚、生齿繁众,家族发展过程中必然会涌现出不少商仕成功者,就如一部书或一部电视,总有人上不了电视,总有人成不了主角,那些主角人物的突显容易成为修谱者一味树立宣扬的焦点和重心,而忽视了众多平凡族人的存在,导致族中普通人生就说辞。
 
单独从修谱记实这个角度,这些出众者对家族更大的贡献在于成为修谱史料记载中的重要标记物。因为其在一个地域和一段时间、某一行业领域内的影响力更易被人关注、传播和记载,同时从促进家族事业发展过程中,这些精英会激励和引领、携扶一个家族发达兴旺,并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体现一族人的秉性和价值倾向,也反映着一个家族的生存状态。
 
所以在修谱中应坚持一个原则“不攀附谄媚于名人,但要高度肯定和重视名人的标识作用”。
 
 
 
五忌脱离主流形势
 
族谱记叙的家族史,是一群由血脉连接的人的特定记忆,反映的是社会的基本状况、主流观念、正常社会秩序。家族史是具体而微小的国史,其中反映的思想意识、伦理教育、文化观念、交游原则,务必与当下的国家主流思想和意识形态相一致。
 
万历歙县托山程氏宗族在纂修《托山程氏家谱凡例》时重申:“谱书与史无异,史录一国之事,谱书一家之事。其贤愚不肖,举世有之,今书善而不书恶者,亲亲之道则然耳。”
 
崇祯《徽城杨氏宗谱》亦云:“家乘之与国史取义不殊,法戒具存,劝惩斯大,故传游侠不碍儒林,传循吏不遗酷吏,洵良史也。”对族谱与国史关系进行诠解。从这些辩解中,不难看出,宗族正是通过纂修族谱、阐明族谱与国史的殊途而同归这种方式,在强化宗族内部控制和宗族成员认同的同时,来寻求与国家形势的认同,体现家国命运共同体意识,让家史成为国史的缩影和投射,进而实现家国互动和家国一体的目的。
参考:
饶伟新《族谱研究》
冯尔康《中国古代的宗族和祠堂》
(责任编辑: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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