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史氏春秋网!

史氏春秋网 研究史氏历史和史家族谱的专业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纪念 >

将相之才史嵩之七百年后重见天日

时间:2013-05-08 20:05来源:春秋 作者:史美珩 点击:
将相之才史嵩之七百年后重见天日
最近,浙江余姚文保组织对南宋宰相史嵩之墓进行了保护性发掘,出土的金丝楠木棺材完好无损,十八个人抬不动,全国罕见。
史嵩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现据《宋史》、《元史》、《史氏宗谱》有关记载介绍如下:史嵩之(公元1189—1256年)是南宋史家三相中第三个宰相。因为他母亲怀孕之前梦游嵩山得到一块奇怪的石头,因此生产之后就给他取名嵩之。
史嵩之的志趣从小就与众不同,他不喜欢诗词歌赋,而是喜欢“经济”,即“经世济民”之道,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喜欢政治、法律与军事。从“四书五经”角度说就是喜欢《书经》、《礼经》。十九岁那年(1207年),在考试时他得了“礼经魁”,即《礼经》考了第一名。
一、 襄阳户曹, 初显军事才能
  
 嘉定十三年(1220年),三十二岁的史嵩之高中进士。他叔父史弥远宰相问他愿意到什么地方去当官,他回答说去襄阳、汉阳。弥远久在相位,对襄汉的情况不甚了解,听嵩之愿去,非常高兴,就任命他为光化军司户参军,管理户口粮食。当时襄帅要求增加军费,弥远不知如何处置。嵩之就密告说襄阳哪些地方可以撤掉防戍,哪些地方应该增加防御,弥远根据他的意见下达命令,襄帅陈垓大惊,减少军费十分之六。
这是史嵩之陈兵布局军事才能的第一次显露。

二、 襄阳枣阳,开创了置堰屯田的先河
史嵩之四十岁(1228年)那年,因宋金战争基本结束,李全之乱已经平息,恢复生产,发展经济成了全国的战略急务。朝廷号召京湖江淮等前线地区大搞屯田。这时负责襄阳屯田的史嵩之积谷68万,成为全国的一面旗帜。朝廷及时给他加官为权枣阳军兼制置司参议官。第二年,他在枣阳发动军民兴修水利,开创了置堰屯田的先河,获得大丰收。朝廷因此又给他进爵,封鄞县男(从五品),加食邑三百户。
三、 运筹帷幄,败金将武仙于顺阳,收复邓州唐州
史嵩之四十五岁(1233年)那年四月,金主图谋去四川东山再起,命武仙率军从京湖地区打开一条通路。当时史嵩之是京湖制置使、襄阳知府,赐便宜指挥之权。他与京西兵马钤辖孟珙通力合作,败金兵于光化吕堰,收复邓州;又败武仙于顺阳,降其众七万余人,军械物资无算,八月拨唐州。这是史嵩之第一次具体领导对金战争的胜利。朝廷因此将他晋升为刑部侍郎。但《宋史》在记载这事时故意抹去史嵩之的功绩,只载“秋七月,败武仙于淅江(今河南淅川)。”“八月拔唐州。”等十四个字。谁败的?谁拔的?没了。(《宋史》卷41,第718页。)
 
四、 奉旨出兵,联蒙灭金于蔡州
端平元年(1234年)金主在蔡州,蒙古遣使与宋商议联合攻金。理宗亲自同意蒙古的提议,由史嵩之负责此事。史嵩之遣江海、孟珙领兵二万,粮二十万赴战。端平元年一月,宋军率先攻入蔡州,金主自焚。史嵩之向朝廷告捷,并献上俘虏张天纲、完颜好海和金主的骸骨,宣告金亡。这是史嵩之第二次领导军事斗争的胜利,因功被进封为鄞县子(正五品),加食邑三百户。
但《宋史》对此只记“冬十月,江海领襄军从大元兵合围金主于蔡州。”绝口不提史嵩之和孟珙。相反,它在另一处却记载了监察御史王遂诋毁史嵩之的话说:“史嵩之本不知兵,矜功自侈,谋身诡秘,欺君误国,留之襄阳一日,则有一日之忧。”(《宋史》卷41,第801页)灭金之功竟变成“欺君误国”了!  
五、 审时度势,冒死力谏理宗勿出兵“三京”
在金国已亡,蒙古主力北撤的情况下,南宋朝廷内部发生了一场要不要立即出兵收复“三京”(即应天、开封、洛阳)问题的大争论,双方“势不两立”。一方以右丞相兼枢密使郑清之为代表,力主“进取”;一方以参知政事乔行简为代表,力主“和好”。史嵩之当时是礼部侍郎(从三品),刚从前线回来,深知前线的情况,河南地区连年兵连祸结,赤地千里,蒙军北撤,留下的几乎全是没有人烟的空城。军队开拔,粮运困难,又不能在当地筹集,所以他冒死力谏理宗不可轻易出兵。他说:荆襄(今湖北)地区连年水患虫灾,老百姓饥馑流亡,极力赈灾还来不及,如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征兵征粮,势必造成业主大规模逃亡,无家可归的游民聚而为盗,饥饿的士卒未战先溃。他劝告理宗,考虑问题一定要熟虑根本与万全,不但要考虑到“成功”,还要考虑到“失败”;不但要考虑到“开始”,还要考虑到“终结”。由于“和好”与“进取”,决不两立,所以他说,我作为守边之臣,如果附和大家的意见误国,其罪当诛;如果坚持自己的意愿违背皇上的旨意,罪亦当诛。但逆旨只罪及我一人;如果误国则殃及天下。面对这种艰难的抉择,他选择了“上忤丁宁之旨”,拒绝了理宗对他的破格提拔“兵部尚书”,辞职回家。
事情正如史嵩之等所料,出兵收复“三京”的宋兵不战而溃,所到之处尽是空城。尤其是进取西京洛阳的西路军全军覆没。在开封、应天的宋军也只得火速回师。理宗不得不向全国人民下“罪己诏”,检讨自己的错误决策,并严厉处罚败军之将。
理宗是在出兵收复三京失败之后,再重用史嵩之的。理宗在便殿接见史嵩之,封他权刑部尚书,加食邑三百户。但后来有些史学家却把史嵩之说成是“反对收复国土”的权奸,甚至把收复“三京”的失败归罪于“史嵩之不致粮”。
六、 开设督府,都督三军,力挽狂澜,扭转战局
理宗自端平元年出兵“三京”失败之后,政治上军事上均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蒙军在端平二年由王子曲出领兵大举攻宋,取唐州、拔枣阳、侵襄阳、邓州、入郢州。该年十二月,理宗命魏了翁、曾从龙开督府于江州,但形势继续恶化。端平三年(1236年)春,蒙军攻洪山,江陵。京湖制置使赵范不能正确处置襄阳南北两军之间的矛盾,致使北军降北,襄阳城中官民兵四万七千多、财粟三十万、军器二十四库全亡。南军乘火纵掠,襄阳为之一空。赵宋王朝二百四十多年来从未失守过的战略重镇襄阳,第一次沦入蒙军之手。赵范被削官三秩,七月罢职,左丞相郑清之也因此于九月罢相。
嘉熙元年(1237年)蒙军又陷光州、破固始、降随州、攻蕲州、围庐州(合肥)、略地至黄州。其时史嵩之任淮西制置使,庐州围解,进封鄞县伯(正四品),
嘉熙二年(1238年)春,黄州围解,史嵩之进封为奉化郡侯(从三品)。加食邑四百户,食实封一百户。诏入见,理宗升史嵩之为参知政事(正三品),加食邑四百户,食实封一百户。开督府于鄂州(其他成员是中书舍人高定之、兵部尚书知太平别之杰,工部尚书沿海制置使吴渊、京湖安抚副使孟珙、淮东淮西制置使李曾伯、知江州董槐。)都督京湖南北、江西、淮西、光、蕲、黄、夔、施等州军马。从此扭转了战局,守住了黄州、复光州、滁州、郢州、荆门军、樊城、光化军、夔州等地。
嘉熙三年(1239年)正月,理宗诏史嵩之为右丞相兼枢密使,继续在前线指挥作战。封奉化郡公(正二品),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该年复襄阳、信阳。复信阳,以都督府米赈淮民之饥。自此,淮右诸郡肃清,理宗下诏奖谕,给史嵩之特转三官,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
这就是史嵩之“开督府”的真相。但《宋史•理宗纪》对史嵩之开“督府”之后复光州、滁州、郢州、襄阳、信阳等等战绩不但一字不记,反而在《宋史•史嵩之传》的末尾附了“史璟卿谏伯父嵩之书”,全盘否定史嵩之开督府的功绩,说“自开督府,东南民力,困于供需;州县仓卒,匮于应办。辇金帛,挽刍粟,络绎道路,曰一则督府,二则督府,不知所干者何事,所成者何功!”而七百多年来的史学家与理学家却大肆吹捧这个信口雌黄的史璟卿,说史氏有史璟卿这样的人,可以“无愧于史氏矣!”
七、 独居相位,尽职尽责,政绩显著
史嵩之是在嘉熙四年(1240年)撤都督府之后,从前线回朝的。当时正值朝中大臣因年老关系大换班之际。左丞相与参知政事如乔行简、李宗勉、余天锡先后亡故,徐荣叟乞归田,史嵩之成了大权独揽的“独相”。
史嵩之在相位上,尽职尽责,政绩显著。
(一) 在思想教育上,他进一步强化儒学的正统地位,推崇孔子、孟子、周敦颐、张载和程朱理学,把主张“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王安石列为万世罪人,时值淳佑元年(1241年)。同时制《道统十三赞》赐国子监宣示学生。
(二) 在历史文化建设上,他于淳佑元年(1241年)向理宗进《玉斧箴》,二年(1242年)进高、孝、光、宁《帝纪》、《孝宗经武要略》、《宁宗实录》、《日历》、《会要》、《玉牒》。该年冬,封史嵩之为永国公(从一品),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
(三) 在人事组织建设上,他向理宗推荐32人为官,其后董槐、吴潜皆号为贤相。
(四) 在廉政仁政建设上,他亲自书写公布理宗亲制的《训廉》、《谨刑》二铭,明文规定地方上的州、县官有罪,诸帅不能随便加以杖责;严禁边将擅兴暴掠、虐杀无辜。他整顿吏治,重奖战功,严肃罚罪。
(五) 在经济政策上,他明确赋税制度,民间赋输仍用钱会中半,减轻群众负担,如高邮民耕荒田免租。
(六) 在军队建设上,他很注重战备。如招收沿淮失业壮丁为武胜军,以五千人为额;于施州筑郡城及关隘六十余所;在福州置武济水军,选州厢禁军中习水者组成,以千五百人为额;给两淮制置司发缗钱百万犒师等。
八、 矛盾交集,蒙受七百多年的不白之冤
史嵩之这个宰相同帝师丞相(如史浩、郑清之)或从官丞相(皇帝身边的侍臣升为宰相)不同,他是靠自己突出的政绩和赫赫的战功一步步提升上来的。
在担任副相(参知政事)之前,他一直是个地方官和前线指挥官,即使是被委任为参知政事和右丞相之后,仍有两年多时间以“大都督”的身份在前线指挥作战。所以他结交的都是些地方的官吏和前线作战的军官,在“中央”没有什么同僚。他在朝中唯一的“知心”就是理宗。在当时尖锐复杂的权力争夺的矛盾中,作为史弥远的侄儿,他是朝中史弥远的反对派的眼中钉;但作为同属于史弥远的政治派别,他同帝师郑清之政见不同,在出兵“三京”问题上意见相左,两人芥蒂很深。尤其是因史弥远晚年买来伺候自己的小妾顾氏跟了史嵩之的关系,同史弥远的儿子史宅之结怨很深,为此史宅之曾联合外人控嵩之“霸占”顾氏之罪,以便阻止理宗对史嵩之的晋升。史嵩之就处在这三大矛盾的漩涡之中,腹背受敌。
政治斗争最常见的现象是以谣言给政敌中伤毁誉。史嵩之就是被政敌的谣言中伤毁誉而止步政坛的。
史嵩之被政敌中伤毁誉,蒙受的不白之冤主要是两条:一是说史嵩之不孝,得知父亲已死的消息仍不奔丧,贪恋禄位,无父无君。
其实这是一则谣言。据《史氏宗谱》和《宋史•宰辅表》明确记载:史嵩之的父亲史弥忠是淳佑四年九月辛丑(初三日)去世的,史嵩之在初五日已不在杭州(即动身回宁波),由范钟、刘伯正暂领相事。此事《宋史•宰辅表》记载如下:
“淳佑四年甲辰九月癸卯(即初五),右丞相以父弥忠病,给告归庆元府。”
“九月癸卯(即初五),以右丞相史嵩之在告,诏知枢密院事,范钟签书枢密院事,刘伯正轮笔。”(《宋史》卷214,第5622页)。
《宋史•理宗本纪》也记载如下:“淳佑四年:九月癸卯,右丞相史嵩之以父病谒告(古代朝廷官员请假谓谒告),许之,诏范钟、刘伯正暂领相事。”(《宋史》卷43,第931页)。
应该指出,当时史弥忠住在东吴,距明州40里。从明州至杭州300多里。这340多里水路,一半多是逆水行舟。弥忠初三去世的消息,第二天初四是绝对到不了杭州的。而初五嵩之已动身回明州了。所以说史嵩之“闻讣不奔”、“匿丧罔上”、“无父无君”、“视父死如路人”的“公论”完全是一个谎言。
史嵩之蒙受的不白之冤,其二是说史嵩之“投毒”。
史嵩之于九月初五因父病回家,弥忠卒的消息于初六日传到杭州,理宗当即赠弥忠为少师,封郑国公。并于丙午日初八日诏史嵩之起复右丞相。史嵩之的反对派因此组织“三学”大闹学潮,造谣说“史弥远是先奔丧而后起复,史嵩之是先起复而后奔丧。”明目张胆地向理宗施压。理宗累赐手诏,六请史嵩之复职,但史嵩之坚决回绝。最后理宗没法,只好于年底安排反对派的杜范任右丞相兼枢密使,徐元直从将作监(从四品)晋升为工部侍郎(从三品),但人算不如天算,反对派三大“巨头”杜范、徐元杰、刘汉弼在不到半年内相继谢世(杜范卒于淳祐五年四月,徐元杰、刘汉弼卒于五月),因此学潮又起,说这都是被史嵩之毒死的。为此反对派大动干戈,为追查徐元杰的死因,抓了医生孙志宁和服侍徐元杰的人。理宗下旨付临安府审,但程公许马上提出反对意见,说临安府知府是史嵩之的死党,要送大理寺审。理宗马上同意把怀疑人交付大理寺,并开出历史上罕见的给检举者以十万缗赏银的“天价”和“初品官”的奖励。当时负责审理此案的大理寺正,正是出名的反对史嵩之的黄涛,但最后审理的结论是“伏暑”。至于其他二人,刘汉弼有类风淫末疾,杜范本体弱多病,早在淳祐五年一月已因身体关系向理宗提出过辞呈,与中毒与否无关。
关于史嵩之“致毒”的流言,朝廷和反对派当时已经竭尽全力进行了追查,最终的结论是“查无实据”。应该说这件事已经结案了。
但《宋史》的编者却硬是在《宋史•史嵩之传》的末尾加了史璟卿的《谏伯父史嵩之书》,并说传言璟卿之死是史嵩之致毒,影射当年徐元杰等人之死是嵩之致毒。
由于史嵩之回家守丧三年之后再也没有涉足政坛,朝廷一直被反对史嵩之的人所控制,所以当年这些谣言也就没有得到澄清,而这“黑锅”一背就背了七百多年。
至于社会流言中说史嵩之为人不好,所以死后他的头不翼而飞,只好铸一个金头接上。(见《宁波晚报》,2005年4月12日)这则谣言随着这次掘墓开棺已大白于天下。如果不是这次掘墓开棺使史嵩之重见天日,社会上这则谣言可能还将继续流传。
 

南宋宰相史嵩之简历
(1189—1256)
1岁 1189年 孝宗淳佑熙十六年 出生于庆元府鄞东。 
19岁 1207年 宁宗开禧三年 中礼经魁。 
32岁 1220年 嘉定十三年 中进士,调光化军司户参军。(从九品)。 
35岁 1223年 嘉定十六年 差充京西湖北路制置司准备差遣。 
36岁 1224年 嘉定十七年 升干办公事。 
39岁 1227年 理宗 宝庆三年 主管机宜文字,通判襄阳府。(正八品)。 
40岁 1228年 绍定元年 因屯田劳(襄阳积谷68万)加官,权枣阳军。 
41岁 1229年 绍定二年 迁军器监丞、兼权枣阳军,兼制置司参议官 
42岁 1230年 绍定三年 因枣阳创置堰屯田劳,进官一等。以明堂恩,升京西转运判官兼提举常平兼安抚制置司参议官。 鄞县男,赐食邑
43岁 1231年 绍定四年 迁大理少卿兼京西湖北制置副使。(正六品)。 
44岁 1232年 绍定五年 加大理卿兼权刑部侍郎(从四品)升制置使兼知襄阳府赐便宜指挥。 
45岁 1233年 绍定六年 与孟珙破金将武仙于顺阳,拔唐州,迁刑部侍郎。(从三品)。 
46岁 1234年 端平元年 破蔡天金,献俘上露布进封子,力谏理宗勿出兵三京,进兵部尚书,不拜,归养田里。九月宋军溃败,嵩之复出,任隆兴知府兼江西安抚使。权刑部尚书。(正三品)。 鄞县子,加食邑
47岁 1235年 端平二年 母病回乡,侍医药,平江知府。 
48岁 1236年 端平三年 淮西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兼知鄂州。
赐便宜指挥,兼湖广总领兼淮西安抚使。(该年三月,赵范失襄阳)。 
49岁 1237年 嘉熙元年 进京西荆湖安抚制置使,依旧沿江制置副使
兼节制光、黄、舒。庐州围解,进封伯。
汉阳受攻,嵩之帅师发江陵。奏诛弃城的张可大。 鄞县伯,加食邑
50岁 1238年 嘉熙二年 黄州围解,进封侯。
拜参知政事(正三品),开都督府于鄂州,督视京西,荆湖南北,江西路军马,兼督视淮南西路军马,兼督视光、黄、施州军马。该年解黄州围,复郢州、荆门军、光州、滁州。 奉化郡侯,赐食邑
51岁 1239年 嘉熙三年 一月授右丞相(正一品),兼枢密使,都督两淮、四川、京西湖北军马,兼督江西湖南军马,该年复襄阳、信阳、光化军,进封郡公。 奉化郡公,赐食邑
52岁 1240年 嘉熙四年 春,撤都督府。乞祠、转三官,依旧右丞相兼枢密使。 
53岁 1241年 淳佑元年 回朝为官。 
54岁 1242年 淳佑二年 进《玉牒》《中兴四朝国史》、《孝宗经武要略》、《宁宗实录》、《日历》、《会要》,十月进封国公。 永国公,赐食邑
55岁 1243年 淳佑三年 十二月,史嵩之请辞,不允。 
56岁 1244年 淳佑四年 遭丧父,起复右丞相兼枢密使,诏庆元府守臣敦谕史嵩之赴阙,嵩之六次拒绝后一直在家。 
67岁 1256年 宝佑四年 春,授观文殿大学士,加食邑,八月卒,
赠少师,安德军节度使,谥庄肃。 鲁国公,食邑一万七百户,实食封三千八百户。

本文作者系浙江师范大学资深教授
      中华史氏大同宗谱总编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1)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