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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明史氏”的三大误传

时间:2013-12-08 19:56来源:春秋 作者:史美珩 点击:
关于“四明史氏”的三大误传
 
现在,社会上介绍四明史氏(南宋)的文章很多,但普遍存在三大误传:
(一)“五尚书”论
经再三核查,四明史氏在南宋期间没有“五尚书”,而是“三尚书”:兵部尚书史弥坚、工部尚书史宇之、吏部尚书史岩之。
“五尚书”论可能是把拜右丞相前的史弥远曾拜礼部尚书、史嵩之曾封兵部尚书之重复计算,也可能是错把别人(如史宜之)列为尚书。
(二)“七十二进士”论
经再三核查,四明史氏在南宋期间,经考试中进士第的有二十六人:史才、史浩、弥大、弥远、弥忠、弥悆、弥逊、弥谨、弥忞、弥应、岩之、弥巩、嵩之、佺之、及之、望之、本之、胄之、能之、俊卿、有之、即之、常之、介之、唐卿、蒙卿。(駉孙是元代1324年进士。)
钦锡进士的三人:宅之、宇之、周卿。
所以正确的说法是“二十九进士”。
“七十二进士”论把乡里推荐去读太学的“乡贡进士”(即国子)和州县将解试合格遣送到京城的“发解进士”或“漕解进士”(即举人或贡士)都计算到“进士”里去了。其实“乡贡进士”、“发解进士”、“漕解进士”同“进士”根本不是同一内涵的概念。
(三)“倡导八行”论
现有人写文章,一再宣称“八行”(孝、悌、睦、姻、任、恤、中、和)是“八行高士”史诏“倡导”的。这是非常错误的。
“八行”是宋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设“八行科”时诏告天下的。徽宗在诏书中说:
“学以善风俗,明人伦,而人才所自出也。……士有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悌,善内亲为睦,善外亲为姻,信于朋友为任,仁于州里为恤,知君臣之义为忠,达义利之分为和。凡有八行实状,乡上之县,县延入学,审考无伪,上其名于州。……苟备八行,不俟终岁,即奏贡入太学,免试补为上舍。”(《宋史》卷157,第3667页。)
史诏是在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被郡守奏贡入太学的。
所以,“八行”是朝廷(政府)提出来的,不是由史诏(个人)“倡导”的。
 
本文作者浙江师范大学资深教授  史美珩
2013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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